许昌市防震减灾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简章
许昌市防震减灾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讲解员,主要负责防震减灾科普馆的讲解工作。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能力条件;
5.年龄在 30 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许昌辖区户籍(含县、市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许昌市防震减灾科普馆讲解员1名。
三、 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足5 人(含5人),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大于6 人,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5 月8日— 5月12日由许昌市防震减灾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5月13 日— 5月19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许昌市防震减灾中心一楼防震减灾中心科普馆(许昌市许都路许昌绿城小区东邻)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者填写递交《许昌市防震减灾科普馆公开招聘服务人员报名表》一份。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 5月21 日
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的举止仪表、业务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 5月29日在市防震减灾中心二楼进行。
(3)成绩确定:如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没有笔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如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非编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七)人员管理
许昌市防震减为中心负责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0374—2965811
许昌市防震减灾中心
2021年5月10日
附:
市防震减灾科普馆公开招聘服务人员报名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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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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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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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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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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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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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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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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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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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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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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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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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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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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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及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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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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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