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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节日·清明 | 文明祭扫倡议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东风轻拂,青草染绿,又到一年清明时节。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营造“绿色、平安、简朴、文明”的良好氛围,许昌市文明办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绿色清明。大力提倡通过网络祭扫、电子香烛等网络祭扫方式寄托对先辈的哀思。在“我的许昌”APP、许昌文明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绿色清明 文明追思”专栏专题,在“文明许昌”微信公众号底部链接设置“绿色清明”专栏,希望市民朋友积极参与。通过网络或去烈士陵园祭拜革命先烈,在网上给逝者先人鲜花祭奠、寄语留言等方式进行缅怀,将中华民族尊重祖先、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中,以文明绿色方式缅怀英烈,表达对英烈的崇敬之心、感念之情、传承之志。


二、倡导平安清明。平安清明意味着在追忆与祭奠的过程中,注意安全,避免用火风险隐患的发生。提倡低碳、节能和错峰出行,避免交通堵塞,确保出行安全。提倡使用鲜花或可生物降解的“新式纸钱”代替传统的烧纸和燃放鞭炮。遵守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规定,杜绝在城市道路、广场、小区、绿化带、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炮竹,防止火灾险情的发生,维护环境卫生。


三、倡导简朴清明。祭祀在“礼仪”,不在“牺牲”,传统在心诚,不在物多。倡导简朴祭祀,反对奢侈浪费,用实际行动传承先辈的勤俭节约精神。倡导家庭追思会,通过讲述先辈故事、回忆往事等方式,传承家族文化,教育后辈。遵守社会公德,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弘扬尊老爱幼传统,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做到生前厚养,逝后薄葬,不铺张浪费,不互相攀比,以节俭的方式寄托哀思。


四、倡导文明清明。倡导移风易俗,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主动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监督和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广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志愿者们要以身作则,做好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传播文明祭扫理念。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文化习俗,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优秀文化的传承者、中华美德的践行者、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

 

许昌市文明办 
2024年4月2日